兰州今年起未缴纳维修资金 不能办理入住手续
发布日期:[2016/11/9 10:34:00] 共阅次数:
兰州市今年起全面启动房屋维修基金归集,归集情况将进行公示并接受业主监督
1992年至2000年以前开发的商品房,维修资金多数没有归集,这已成为目前兰州市物业管理中潜在的最大问题。兰州市将从今年起全面启动房屋维修基金归集,开发企业10月底前要将2008年2月1日之前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统一存入指定银行。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情况在媒体进行公示,并接受所在小区业主的监督。
10年前商品房维修资金多未归集
维修资金是《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维修资金归集不到位,极大地制约着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发展,影响物业的使用功能,同时也为物业管理工作埋下了隐患。西部商报记者昨日从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所有质量问题都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超过期限的则可以启动房屋维修资金。然而兰州市目前维修资金归集情况不尽如人意,尤其是1992年至2000年以前开发的商品房,维修资金多数没有归集,而这些房屋基本都过了保修期。一旦这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又该从哪里筹集资金进行维修呢?这已成为目前兰州市物业管理中潜在的最大问题。
全面启动新项目不归集停办手续
为了逐步解决目前兰州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维修资金归集问题,今年起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全面启动维修基金的归集工作。对于开发企业新开发项目,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和所有权证书时,就要归集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归集缴纳维修基金的开发项目,房管部门将暂停办理入住手续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对于1992年至2000年等10年以前开发的商品房维修资金归集问题,房管部门将继续研究争取找到解决办法。
定期公示归集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2008年2月1日之前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各开发企业要在今年10月底前统一存入市房管局指定的银行。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情况,市房管局将定期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开、透明地接受所在小区业主的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向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进行缴存,专项维修资金将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同时房管部门还将加大维修资金监管力度,建立“专户储存、政府监督、业主决策、规范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维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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