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业主小区遭猫袭 找物业索赔引纠纷
发布日期:[2016/11/9 10:34:00] 共阅次数:
小区狗伤人谁来管一直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可是现在,在小区内还出现猫伤人的问题也引起人们关注。
9月22日晚10时许,家住福州康城2期的徐小姐就在小区内被一只突然从垃圾桶内窜出来的猫抓了几道口子。
据徐小姐介绍,事发当晚,她把自家的垃圾扔进家楼下的垃圾桶时,就发生了意外的一幕。
“一只黑乎乎的东西窜到我手臂上进行扑咬,手臂紧接着就是一阵一阵的疼。”徐小姐判断咬她的是一只野猫,她的手臂被扑咬伤后,那只猫也不见了踪影。
她说,被猫抓伤后,她立马跑到小区保安室旁的水龙头清洗伤口,随后,又跑到小区门口的药店买了消炎药,对伤口做了简单的消毒。
第2天,她还去省防疫站(省疾控中心)打了狂犬疫苗,花了200多元。“一想到那猫爪子在垃圾桶里翻来翻去,我真怕被细菌感染。”被猫抓伤后,徐小姐的手痒了2天。
抓伤她的野猫是出现在小区内的。于是,徐小姐找到了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希望物业能对她做出一定的赔偿。但物业表示他们无需对此事负责。
经协商,小区物业的刘主任最后给了徐小姐答复,愿意以免除徐小姐半年小区停车费(120元)来解决这件事情。
“我在自家小区内被猫抓伤,不应该由我自己来付医药费。”昨日,徐小姐表示不愿意接受这个处理结果。
康城小区的物业刘主任则表示,抓伤徐小姐的是小区旁普通民房内居民养的家猫。且物业已经派人前去猫主人家,告知猫的主人出面协商赔偿问题。“抓伤徐小姐的猫不是野猫,所以责任不应该全部由物业负责。”刘主任说。
针对业主在自家小区内被猫抓伤这个问题,福建万德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说,若伤人的猫是家猫,主要责任还是应当由猫的主人来负。
因为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出台像猫狗之类动物小区内伤人的管理条例,因而若伤人的是无主的野猫,业主和物业如果有合同规定则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来解决。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只能根据法庭最后判定来履行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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